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公司2019年3月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出席会议、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2019年3月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制度。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出席会议、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2019年3月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监事会制度。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出席会议、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2019年3月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订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案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2019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董事会秘书制度。
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组织筹备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并记录好历次会议。同时,董事会秘书也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等工作,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协调配合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